近日,在武汉晚报记者和房管部门的介入下,租客小黄终于得到中介的承诺:尽快将剩余房租退还给小黄。市房管局同时提醒市民,中介只起介绍作用并收取佣金,房租则要由租客与房东直接交易。
小黄大学毕业不久,在江汉路附近找了一份工作,为了上班方便,他希望在工作单位附近租到一个落脚处。“7月中旬,通过58同城找到一个房源,价格适中,离上班的地方也近。这个房子是中介公司挂出来的。”小黄说,他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,约定按照“押一付三”的方式每季度交纳房租,但是每次交房租要提前一个月。
“9月15日,我住了两个月,按照约定提前把下一个季度的房租交了,谁知道两天后就接到中介电话,说这套房子被房主卖了,不能让我继续住了,要我三天内搬走。”小黄说,这套房子被租给了三户租客,相互询问得知,大家都收到了同样的电话。中介在电话中表示,只要小杨等人搬走,愿意退还剩余房租,否则将采取“强制措施”。
“9月28日,我搬走了,去找他们要剩余的房租,他们却说没钱,说因为房东没有及时把租金退还给中介,要过一段时间给我。还说我提前搬走,按照合同算应该是我违约,他们不找我要违约金已经是不错了。”小黄说,他一共交了7个月的房租,实际才住了两个月。租金加上物业费,他一共交了11500元,按照搬离的时间算,还剩余7400元。跟他合租的另外两户租客,也都剩余数千元没能要回。
小黄说,他这几天看到《武汉晚报》关于房屋中介与租客、房东纠纷的系列报道,觉得自己遇到了报道中涉及的那类中介公司,于是将情况向《武汉晚报》反映。
最近,武汉晚报记者在循礼门一带找到这家中介机构,一名负责人表示,确实因为房东将房屋卖了,没有及时将租金返还给中介。这名负责人说,曾与小黄等人商量,愿意在10月底将剩余租金退还。小黄告诉记者,中介公司确实有这样的提议,但他担心这会成为拖延理由。他和合租的租客一起将问题反映给了武汉市房管部门。
当日下午,记者接到小黄电话,他说中介公司联系他,表示一旦房东完成相关手续,会尽快将剩余租金退还给他们几个租客。
武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已接到大量关于市民与房屋中介公司纠纷的投诉,情况与《武汉晚报》报道的内容一致,目前已经统计了50多家有问题的中介公司,正在研究解决办法。市房管局提醒市民,房东将房屋交给中介公司、租客通过中介公司找房屋时,一定要提高警惕,要签订三方合同,中介只起介绍作用并收取佣金,房租则要由租客与房东直接交易。市房管局已经将通过该局备案的中介公司在该局官方网站上公示,市民在租赁房屋前可以在该局管网上查阅备案名单,尽量挑选已经备案的中介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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